1.冀医保函[2024]123号文件:调整中心静脉穿刺置管术、镇痛泵体内置入术、植入式给药装置置入术价格,停用中心静脉穿刺置管术(测压加收)、静脉切开置管术、静脉穿刺置管术。自2024年12月20日执行。(详见附件1)
2. 冀医保函[2024]127号文件:调整β2微球蛋白测定、13碳尿素呼气试验、铁蛋白测定、14碳呼气试验的项目价格或项目内涵,停用血清铁蛋白、肾盂输尿管成形术等医疗服务项目。自2024年12月25日执行。(详见附件2)
3. 冀医保函[2024]129号文件:修订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的项目名称及项目内涵。自2024年12月27日执行。(详见附件3)
冀医保函[2024]123号文件
冀医保函[2024]127号文件
冀医保函【2024】129号文件